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
根据中心发布的《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2021 年)》及相关文件要求,公布《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 16-35 周岁(统一以 2021 年 9 月 1 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3.一学年研修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专业方向为两类:
(1)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4.一学期研修生
2021年9月、2022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专业方向为:汉语言文学
5.四周汉语研修生
具有HSK成绩。资助期限为4周,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每团10~15人。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可选择以下时间段与其他国家学生共同上课,按照学生实际汉语水平分班。如单独成班,入学时间可另行协商。
2021年6月30日—7月27日(4周)
2021年7月21日—8月17日(4周)
2021年8月04日—8月31日(4周)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5日(4周)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流程
2021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北京语言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2021年4月15日(暑期4周项目)。
2.2021年5月15日(2021年9月入学)。
3.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入学)。
4.2021年11月15日(2022年3月入学)。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五.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申请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
4. 最高学历证书(或毕业预期证明)
申请学历课程时,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1. 大学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2. 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
3. 学习计划书(包括个人简历、汉语水平及学习经历、攻读硕士课程期间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要求800字以上,用中文书写,扫描后上传到“教育背景”一栏)
4. 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二)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最后学历的成绩单扫描件
补充材料:
1. 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在京中国人作为该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2. 在职汉语教师须另外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注:
1. 提供虚假材料者,或申请一学期、四周课程时隐瞒护照上的X1与X2签证记录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奖学金资格,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 学校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提供其他材料。
七、其它
1.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查询北京语言大学留学生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blcu.edu.cn
2. 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3.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 申请者只能申请一种由中国政府机构提供的奖学金,重复申请视为无效,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北京语言大学 国际学生招生处
电话:86-10-82303086 / 82303951
传真:86-10-82303087
电邮:admissions2@blcu.edu.cnzhaosh2@blcu.edu.cn
网站:http://admission.blcu.edu.cn
电话:86-10-82303272
传真:86-10-82303327
网站:http://ci.bl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