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德语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础及其他相关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教育、科研、旅游、新闻出版和图书管理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公关、编辑等工作,或能够在教育、科研、文化管理、商务等领域进一步深造发展的复合型德语人才。
(二)培养规格
1. 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知识和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2. 具有基本的文学、语言学、历史、经济及社会文化知识;
3.深入了解德语国家国情及欧洲文化,具备跨文化交际能力;
4. 掌握基本的科学工作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 熟练掌握英语及计算机应用;
6. 具有扎实的中文及中国文化功底
二、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一)准予毕业课程学分:162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 38 学分,通识课 12 学分,外语必修课 16 学分,专业必修课 79 学分,专业选修课 17 学分;
(二)课程总学时:2816 学时;
(三)教学总周数:127 周;
(四)毕业论文(设计)7 周,4 学分;
(五)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五月底。
三、专业主要课程:
基础德语(Basic German)、德语口语(Spoken German)、初级德语视听说(Basic Audio-Visual German)、 中级德语(Intermediate German)、德语语法(German Grammar)、中级德语视听说(Intermediate Audio-Visual German)、德语口语与写作(Spoken German and Writing)、德语阅读(Extensive Reading)、德语国家概况 (Background to German-speaking Countries)、高级德语(Advanced German)、德语文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German Literature)、笔译理论与实践(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外报外刊选读(Newspaper and Magazine Reading)、高级写作(Advanced Writing)、口译理论与实践(Interpreting Theory and Practice)等。
四、主要实践环节及时间安排:
军事训练 2 学分,专业及毕业实习 2 学分,毕业论文 4 学分,社会实践 2 学分。
五、毕业要求: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
(一)遵守学校纪律,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合格;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获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三)完成毕业论文,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所在院部教学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审核鉴定后,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