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语(韩国语)
一、培养目标:
(一)朝鲜语专业(韩国语方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面扎实的韩国语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 科研、旅游、管理等部门工作的韩国语专门人才。
(二)知识能力要求:
1、了解我国国情和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具有扎实的韩国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3、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社科方面的基础知识。
5、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6、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方案基本框架
(一)准予毕业课程学分:158 学分;其中专业课必修课 78 学分,专业选修课 16 学分,外语必修课 16
学分,公共必修课 38 学分,通识课 12 学分。
(二)课程总学时:2736 学时
(三)教学总周数:127 周
(四)撰写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典礼:7 周,4 学分
(五)毕业论文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五月底
三、主要课程:
(一)基础阶段:综合韩语、听力、视听说、会话、语法、初级写作等课程。
(二)专业阶段:高级写作、韩语笔译、韩语口译、同声传译、韩国社会与文化、韩国国情、商务韩语、 韩国文学、专题辩论与演讲、时事韩语、韩国语概论等课程。
四、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 2 学分,社会实践或语言实践 2 学分,实习 2 学分,毕业论文 4 学分。
本专业在立足课堂教学,打好坚实的语言基础、在专业上学有所长以外,设置实践学分 2 学分,并在一到三年级都设有语言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系内、院内的各种活动,如戏剧表演、诗歌朗诵、讲演与辩论、主题讲座等。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一次院系、学校、市级、国家级或国际各项语言能力比赛,即可获得社会实践 2 学分。四年级的第八学期鼓励学生到教学科研机构、新闻机构、翻译公司、国家各部委、外国公司、合资公司等机构进行为期两周到一个月的实习,2 学分。毕业论文写作完成并顺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学术委员会要求者即可获得毕业论文 4 学分。
五、毕业要求: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
(一)遵守学校纪律,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合格;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获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三)完成毕业论文,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所在院部教学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审核鉴定后,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