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实习测试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723

外国语言文学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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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求做到:

1.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 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4.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法上采取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研究生入学后,由指导教师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硕士研究生的个人特点加以具体化。

四、学分要求

  中国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应至少修满3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3学分;

  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至少修满3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5学分。


五、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或承担专业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的重要环节。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后,可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指导教师接到申请后,应尽快审查该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情况,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及思想品德鉴定。由学生和导师共同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硕士学位答辩申请表》,递交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组织对提交答辩申请的论文进行资格审查后安排匿名预评阅。预评阅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申请人聘请论文评阅人并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预评阅未通过者,取消答辩资格,按延期处理。

  论文评阅和答辩按《北京语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发给结业证书,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作出决议,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再次答辩通过可颁发学位证书,并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如答辩委员会未作出同意修改论文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同意修改论文并重新组织答辩。

  学位论文经匿名评审、评阅、答辩及院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后,得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