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A类)招生简章

发布者:实习测试发布时间:2026-10-28浏览次数:113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到中国院校学习或开展研究。本项目由北京语言大学(以下简称“北语”)承办,欢迎符合条件的国际学生申请。


一、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未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符合学校录取要求和以下申请条件要求:

(一)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习类别

学历要求

年龄

本科生/预科生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不超过25周岁

硕士研究生/汉补生

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不超过35周岁

博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不超过40周岁

普通进修生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力

不超过45周岁

高级进修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不超过50周岁

(二)语言要求

1.本科申请者:须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简称CSCA,网站: www.csca.cn),专业目录及成绩要求请参考附件1。

2.中文授课专业申请者:

(1)硕士、博士申请者,中文原则上至少达到HSK四级;

(2)本科、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申请者,原则上至少达到HSK三级,申请汉语言专业的普通进修生除外。

3.英文授课专业申请者,须达到我校外语语言能力入学要求。具体查询以下网址:

(1)本科申请者:https://admission.blcu.edu.cn/46/list.htm;

(2)硕士、博士申请者:https://admission.blcu.edu.cn/63/list.htm。


二、资助类别与期限

(一)资助类别

资助类别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预科生及汉补生。

(二)资助期限

1.本科生:4学年。

2.硕士研究生:2-3学年。

3.博士研究生:3-4学年。

4.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1学年以内。

5.预科生:1学年。

6.汉补生:1学年。


三、奖学金内容和

准

(一)资助内容

项目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二)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

标准

学费

免学费

住宿

学校可为学生提供免费校内住宿,一般为二到四人间。学生也可自主申请校外住宿补贴。具体住宿情况,以学校当年安排为准。

生活费(按月发放)

本科生: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3500元/月

综合医疗保险费

800元/人/年;学习期限少于6个月者:400元/人/年


四、申请流程

(一)确定项目和专业。根据附件1的专业目录及要求,选择申请的项目类别及专业。

(二)申请预录取通知书。根据“五、申请材料”要求,将2-13项发送至学校邮箱(scholarship@blc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学习类别-申请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放,如逾期未收到回复,可通过邮件或电话咨询。申请预录取通知时,申请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三)申请项目推荐资质。申请人应提前联系本项目的申请受理机构(一般为中国驻申请人所在国的使领馆),获知本项目在当地的申请截止时间并按要求申请取得本项目的推荐资格。

(四)提交申请材料。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五)审核和录取。申请受理机构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

单及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北语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录取结果经申请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的材料:

1.预录取通知书。

2.填写完整的附件5:《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

3.护照首页扫描件。须为本人普通护照首页的清晰扫描件。护照有效期不早于预计开学时间之后的 12个月(秋季学期一般为9月)。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前办理护照者,经受理机构允许,可提交具有本人英文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等信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4.最高学历证明。须经公证。在校学生可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报到注册时补交正式毕业证。

5.成绩单。须包括上学段学校成绩的完整信息。

6.语言能力证明。相关要求请查询以下网站:

本科申请者:https://admission.blcu.edu.cn/46/list.htm;

硕士、博士申请者:https://admission.blcu.edu.cn/63/list.htm。

7.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推荐信。本科申请者提交1封任课老师推荐信;硕士、博士及高级进修生提交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在华监护人法律文件(未满18周岁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参考附件4:《未成年人监护人材料》。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来华学习超过6个月者须提交复印件(原件自留)。表格须用英文填写,按项目完整检查;缺项、未贴照片或照片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者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参考附件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本科生申请人须额外提交的材料:

12.CSCA成绩单。本科专业申请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名参加并取得有效成绩单;所需必考科目及成绩要求见附件1。

(三)博士生申请人须额外提交的材料:

13.导师预接收函。博士申请者须提交导师预接收函,接收函模板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均须提交至CSC系统,请确保材料信息准确。

2.非中英文材料,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3.CSCA成绩或中文水平未达入学要的本科申请者(原则上须达HSK三级)可增加1年预科;硕士申请者(原则上须达HSK四级)可增加1年汉语补习。


六、报到和审核

本项目奖学金的拟录取者,应按规定完成以下事项:

(一)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取消入学资格。

(二)提交预毕业证明/在读证明的在校生申请人,入学前须补交毕业证明和学位证明原件,如不能提供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在报到注册时将复核全部申请材料,请务必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等重要材料;申请者如有材料弄虚造假等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处理。

(四)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五)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B座102室国际学生处

邮编:100083

电话:86-10-82303086

传真:0086-10-82303087

邮箱:scholarship@blcu.edu.cn


附件:

1.附件1:北语CGS专业目录及CSCA考试科目、成绩要求(BLCU Program List of CGS and CSCA Subjects and Score Requirements)(3).pdf

  1. 附件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模板(Foreigner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m)(1).pdf

  2. 附件3:北语博士生导师预接收函模板(BLCU Doctoral Supervisor’s Pre-Acceptance Letter)(1).docx

  3. 附件4:未成年人监护人材料(Required Guardianship Documents)(1).docx

  4. 附件5: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学生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