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人才培养以储备国际公务员和全球治理人才,服务国家大战略、贡献国际和平与发展为使命, 通过“专业+外语”的教学模式,培养具备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实务操作能力和政策分析能力,兼具全球视野和家国情怀,能在国际组织、国际公共政策领域从事初级实际业务的国际型、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公务 员和全球治理专门人才。与此同时,培养专业过硬、汉语流利、知华友华的国际学生,以服务于祖国统一繁荣和中外友好的大局。
二、培养规格
1. 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中国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外学生均应掌握国际关系理论基础,了解世界文明的历史进程以及多元文明现状,对全球进程与地区进程、全球治理和国际公共政策有宏观把握;了解中国国情,掌握国学的基础知识和中国传统思想,具备人文科学基本素养;掌握中国的对外战略和对外政策,熟悉全球事务与国际公共政策了解国际组织的相关业务。
2. 跨文化交际和研究能力:中外学生均应具备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全球视角观察、分析决定当代全球事务网络、结构、动力和走向的能力;具备现代传播学的基础理论和识,掌握文化传播基本技能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备进一步获取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识和创造性思维;掌握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术。
3.语言水平:中外学生均应具备运用母语顺利进行文献阅读、口头表达和书面写作的能力。中国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以英语为主,听、说、读、写、译技能平衡全面发展,毕业生达到英语专业四级
水平。留学生应具备较好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用于日常交流和学术交流。
4. 素质要求:中国学生应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中外学生均应具备良好的人格品质和正确的是非观,具备全球视野、包容精神和较强的政策敏感和实践技能;具备健康的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的合格标准,并注重兴趣爱好和个人品格的素养。
三、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一)准予毕业课程学分:151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 36 学分,通识课 12 学分,外语必修课 32 学分,
专业必修课 45 学分,专业选修课 26 学分。
(二)课程总学时:2659 学时。
(三)教学总周数:127 周。
(四)毕业论文:7 周,4 学分。
(五)毕业论文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五月底。
四、专业必修课程
国际政治学概论(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s)、国际关系理论(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外交学概论(Introduction to Diplomacy)、近现代国际关系史(History of Moder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当代国际关系(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Relations)、近现代中国对外关系(Foreign Relations of Modern China)、当代中国对外关系(Foreign Relations of Contemporary China)、专业英语 (English for International Politics)、世界文明史(History of World Civilization)、中外文化交流史(History of Cultural Exchange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 跨 文 化 交 际 (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联合国与国际组织(The United Nations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国际法与国际法治(International Law and Legal Studies)、政治心理学(Political Psychology)、全球治理与国际公共政策导论(Introduction to Global Governance and International Public Policy)、能源政治(Energy Politics)、非传统安全概论(Introduction to Non-traditional Security)
五、主要实践环节及时间安排
军事训练 2 学分,学校统一安排;
专业实践 2 学分,第一学期至第七学期完成;
社会实践 2 学分,第三学期至第七学期完成;
毕业论文 4 学分,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四月底完成。
说明:
专业实践:学生可通过参加角色扮演、谈判模拟、模联等活动,或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专业实践业训练项
目和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和创业竞赛等活动,或以助教、助研方式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公开发 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学术讲座累计不少于 10 次等途径,获得学分。
社会实践:学生可通过参与学校、学部、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活动,或参加城市、农村考察与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或到相关单位实习并提供相关证明等方式,获得学分。
六、毕业要求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
(一)遵守学校纪律,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合格;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获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三)完成毕业论文,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所在院部教学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审核鉴定后,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