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到中国的院校学习或开展研究。
申请资格
(一)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普通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高级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语言要求
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学士学位者及普通进修生(汉语言专业除外)、高级进修生,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2.申请以外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应达到北京语言大学在外语语言能力方面的入学要求。
(四)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中国政府奖学金。
二、资助类别、期限
(一)资助类别
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二)资助期限
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一)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二)资助标准
1.免学费;
2.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补贴;
3.生活费: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
800元人民币/人/年
400元人民币/人/年(学习期限少于6个月的)
四、申请流程
1.确认申请项目类别及专业;(学历项目专业目录参考:附件1.北语2024中奖本科专业目录及入学要求;附件2.北语2024中奖硕士专业目录;附件3.北语2024中奖博士专业目录)
2.登陆“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s://apply.blcu.edu.cn),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获得学校颁发的预录取通知书。
*注:(1) 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无需缴纳报名费。请在系统中选择“线下支付”,并上传附件4.中奖A类免支付凭证; (2)预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邮件发放,如申请后3-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请咨询admissions1@blcu.edu.cn。
联系相关申请受理机构(一般为中国驻申请者所在国的使(领)馆),获得推荐资格;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5.申请受理机构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材料;
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北京语言大学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7.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申请受理机构录取结果,由申请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4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并在报到注册时提交正式的毕业证。
4.学习成绩单。
5.语言能力证明。汉语水平、其他语言水平、面试等其他要求,请查询:
https://admission.blcu.edu.cn/39/list.htm(申请攻读本科学位者)
http://admission.blcu.edu.cn/63/list.htm(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
6.录取材料。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普通、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应提供院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录取材料将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优先录取的文件之一);
7.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推荐信。申请攻读本科学位者,须提交一封任课老师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博士申请者需提交导师预接收函(参考附件5.北语博士生导师预接收函模板)
10.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参考附件6.未成年人监护人材料Required Guardianship documents(中英))
11.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参考附件7.《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模板);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
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中文水平如未达到入学要求:
申请攻读本科学位者(汉语言专业除外),原则上至少达到(HSK)三级,可增加1年预科,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原则上至少达到(HSK)四级,可增加1年中文补习。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取消入学资格。
2.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若被录取,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毕业证明和学位证明,如不能提供,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学生报到注册时复核所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申请材料,请务必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等重要材料。如有材料造假等违规违纪问题,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情况上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做进一步处理。学生需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B座102室国际学生招生处
邮编:100083
电话:86-10- 82303951
传真:0086-10-82303087
Email: scholarship@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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