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申请通知
一、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中国政府奖学金。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免学费、免费提供校内住宿、免综合医疗保险费、资助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三、申请流程
1. 登陆“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上传奖学金申请材料。(留学项目种类:B类,北京语言大学机构代码 10032)。
2. 登陆北京语言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系统,https://apply.blcu.edu.cn,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3. 请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提交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4. 收到所有申请材料后,北京语言大学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电话或者远程面试,请确保申请表上的电话畅通,邮箱无误。
5. 通过入学审核的申请者将择优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候选人,并提名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6. 奖学金评审结果请通过个人帐户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或北京语言大学留学北语网站查询。奖学金审核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7. 通过北京语言大学入学审核,但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项目的学生,可直接通过自费途径或者申请北京语言大学奖学金来我校学习。
四、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请注意: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审理,学校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按照申请流程第1步填写下载,按照申请流程第2步上传)。
2. 申请者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3 年 9 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并在报到注册时提交正式的毕业证。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汉语水平、其他语言水平、面试等其他要求,请查询http://admission.blcu.edu.cn/63/list.htm。HSK、雅思、托福等成绩报告有效期为2年。
6. 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博士申请者需提交导师预接收函(请见附件:北语博士生导师预接收函模板)。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10.年龄不满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 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 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 个月。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3.报名费收据复印件,报名费800元,可通过网上支付或者电汇。报名费不予退还。
①报名费网上支付地址:https://meeting.yizhifubj.com/web/index.action?meetingId=551。
②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一:(可接收多币种汇款)
ACCOUNT WITH BANK:HUA XIA BANK,BEIJING BRANCH
SWIFT BIC:HXBKCNBJ030
A/C NO:4066200001819400000429
NAME: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
ADDRESS:15TH XUEYUAN ROAD,HAIDIAN DISTRICT,BEIJING,CHINA
账户二:(仅接收人民币汇款)
户名:北京语言大学
账号:02000062090891063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注意:
1.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取消入学资格。
2. 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3. 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B座102室国际学生招生处
邮编:100083
电话:86-10- 82303951/82303088/82303086
传真:0086-10-82303087
mail: zhaosh1@blcu.edu.cn
附件:
5.附件5.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