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
北京语言大学“丝绸之路”国际商务菁英人才培养项目申请通知
一、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中国政府奖学金。
4. 申请国别范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蒙古、格鲁吉亚、土耳其、意大利、印度尼西亚、泰国。
二、资助内容
本项目限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仅可申请的专业为:国际商务(授课语言:英文;学制:2年)
免学费、免费提供校内住宿、免综合医疗保险费、资助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三、申请流程
1. 登陆“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上传奖学金申请材料。(留学项目种类:B类,北京语言大学机构代码 10032)。
2. 登陆“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s://apply.blcu.edu.cn),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和电子版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3. 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6月6日10:00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4. 收到所有申请材料后,北京语言大学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电话或者远程面试,请确保申请表上的电话畅通,邮箱无误。
5. 通过入学审核的申请者将择优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国际商务菁英人才培养项目”候选人,并提名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6. 奖学金评审结果请通过个人帐户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奖学金审核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7. 通过北京语言大学入学审核,但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国际商务菁英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可直接通过自费途径或者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来我校学习。
四、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按照申请流程第1步填写下载,按照申请流程第2步上传)。
2. 申请者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6 年 3 月)。
3. 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并在报到注册时提交正式的毕业证。
4.所有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中/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中/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 英语水平证明。雅思6分(单科不低于5.5)/托福90分成绩报告,或英语母语
6. 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
7.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如为中/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中/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 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
10.报名费800元,报名费不予退还。支付方式:
① 报名系统提交材料之后直接支付
②报名费网上支付地址:(https://meeting.yizhifubj.com/web/index.action?meetingId=551)
③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一:(可接收多币种汇款)
ACCOUNT WITH BANK:HUA XIA BANK,BEIJING BRANCH
SWIFT BIC:HXBKCNBJ030
A/C NO:4066200001819400000429
NAME: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
ADDRESS:15TH XUEYUAN ROAD,HAIDIAN DISTRICT,BEIJING,CHINA
账户二:(仅接收人民币汇款)
户名:北京语言大学
账号:02000062090891063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注意:
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审理,学校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提交的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五、注意事项
1.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取消入学资格。
2. 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3. 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100083综合楼B座102室
北京语言大学国际学生处
电话:86-10- 82303951/82303706
传真:0086-10-82303087
E-mail:scholarship@blcu.edu.cn
admissions1@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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